如何建立家政服务的保障制度
来源 : 爱君家政  |  编辑 :上海爱君总部   |  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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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家政服务供求双方、家政服务公司与服务员和用人家庭的责权利不明确,有的服务协议不规范,有的不要求签订服务协议,导致双方权益保障没有依据,家政服务员与用人家庭发生纠纷争议难以处理。

 由于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死亡等问题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致使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步履维艰。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解决家政服务人员与用人家庭的后顾之忧,我们采取以下的办法:  

 一、是保证家政服务人员的品行,对家政服务员严格审核,规范培训,努力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  

 二、是保证家政服务客户的适合性。公司在每为一个客户提供家政服务前,都要派人到客户家作实地考察,了解内情,凡属单身男子家庭、无本地户口家庭,以及有不良品行和违法违纪前科者,一律谢绝提供家政服务。  

 三、是签订相关的合同,包括客户与公司签定相关的责任合同,以确保家政员在客户家中工作的人身安全,确保家政服务员在服务中不损害客户利益;公司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这样明确客户、家政服务员和公司的责、权、利,确保各方利益,使得大家都放心。  

 四、是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通力合作,给每个签约二年期以上的家政服务员购买商业保险,保障因工产生的伤、病、残、死等不可预测的风险,为签约一年以上的客户办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并探索开展家政服务整体保险(即由保险公司对家政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意外损失进行保险的方法)。  

 通过上述措施,充分保障各方利益,并完整解决各方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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